赓续丝路精神,携手同行新时代司法合作之路——海上丝绸之路(泉

时间:2023-10-29 02:41:40编辑:阿简

金风玉露,山青海碧。10月26日,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2023)在福建泉州举行。

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来自11个国家的100余名中外方代表共聚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城市——泉州,共话司法交流、分享实践经验。

中国、洪都拉斯、印度尼西亚、吉尔吉斯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委内瑞拉等7个国家的最高法院院长或首席大法官出席论坛。

与会各方围绕“共建海上丝绸之路 推动高质量司法合作”这一主题,就“最高法院在维护公正与提升效率方面的作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发展”“数字经济、丝路电商与在线纠纷解决”“跨境犯罪取证问题”4个专题开展研讨。

各国最高审判机构聚焦“公正与效率”

要实现整个司法系统的“公正与效率”,最高法院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围绕“最高法院在维护公正与提升效率方面的作用”,来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吉尔吉斯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泰国、委内瑞拉最高审判机构的院长、大法官深入分享彼此司法经验。

完善案件提级管辖机制、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向各国嘉宾介绍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方面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近年来,中国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22年已超过3370多万件。面对海量的案件,如何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和有效兼顾?

“要实现司法公正就需要尽量克服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对法律条文在理解认识上的差异。”杨万明介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明确司法政策、完善审判机制、加强审判管理等多种方式来实现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还建成了覆盖中国四级法院系统的法律适用问题咨询平台——“法答网”,目前上线不到4个月,已经汇集来自各级法院的法律适用问题60370个,解决了37232个疑难复杂问题,有力促进了法律适用统一。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汇聚各类指导性案例、参考性案例、典型案例等,形成用于查询、检索类案的资源库,推动统一裁判尺度,防止“类案不同判”。

研讨中,杨万明还特别介绍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能动司法”理念。

中国法院通过加强诉源治理、业务指导、司法建议等方式,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纠纷发生和案件增量,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功能作用。

“能动司法”的理念也引发了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穆罕默德·沙里福丁的共鸣,他表示,随着全球贸易的日益增长、经济区域化以及信息通信和技术的快速发展,法院不能继续扮演被动角色,而是需要主动预测未来,不断探索维护正义和提高效率的方法。

“利用信息技术推进法院现代化是拉近公众与法院之间的距离、提高法院诉讼服务效率的最佳方式。”穆罕默德·沙里福丁说。

“最高法院对于塑造吉尔吉斯共和国的司法体系、保障公正高效司法至关重要。”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巴扎尔别科夫·扎米尔别克表示,最高法院全体会议在吉尔吉斯共和国统一法律适用,确保全国所有法院正确、统一适用宪法和国家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孔子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巴扎尔别科夫·扎米尔别克介绍了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通过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强化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升司法效率的经验。

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首席大法官吉布玛·吉布斯·萨利卡、萨摩亚独立国首席大法官萨蒂乌·西马蒂瓦·佩雷斯、泰王国大理院大法官查尤斯·奥拉农西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格拉迪斯·玛丽亚·古铁雷斯·阿尔瓦拉多均表示,希望通过参与本次重要的司法论坛,更好地了解参会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及其理念,为本国法院提升司法效率、优化案件效果提供参考。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不断创新发展

创新发展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利、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服务,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司法机关共同的目标和愿望。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也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的第五个年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五年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及“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保障“一带一路”顺利实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元融合不仅是中国,也是世界范围内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最新趋势。”陶凯元介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机衔接和有效配合。

五年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分三批聘请来自24个国家的61名国际商事专家委员,分两批选定10家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2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与中国国际商事法庭共同构建起了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多元解纷机制,充分保障中外当事人选择纠纷解决主体和方式的权利。

目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已经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司法机构及20多个国际或区域性组织建立友好交往关系,签署70多个合作协议或备忘录,在司法协助、诉中调解、案例交流、法治人才培养等多个领域取得务实合作成果。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意与各国司法机关增进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陶凯元说。

“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除了旨在伸张正义外,还应与时俱进发展并寻求更高效且有效的解决方式,促进商业交易的顺利运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民事庭副庭长伊·古斯蒂·阿刚·苏马纳什强调,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程度的加深,各国需要继续发展其商事争议解决办法。这不仅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也是为了在进行商业交易时为公众树立公信力和提供信心。

卡塔尔国最高司法委员会成员、投资和贸易法院院长哈立德·阿里·欧拜德利强调了技术创新在推动商事诉讼机制发展中的作用,他表示,卡塔尔国最高司法委员会与各国多个机构建立伙伴关系网络,共同推动商事诉讼程序的优化,深入推动与各国中央银行、证券交易所、执法机构以及专门从事商贸事务的政府机构的合作,不断提升诉讼效率,并针对涉及外国投资者的案件优化诉讼程序。

萨摩亚独立国最高法院资深大法官维伊·克拉伦斯·纳尔逊、泰王国大理院研究室法官格里庭·斯里拉特聚焦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发展,结合本国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实践,和与会各方深入交流分享。

携手共建“数字丝绸之路”

当今世界已迈入数字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带来了全球数字治理革命。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促进了丝路电商贸易的快速增长,有力助推了“一带一路”的延伸与稳固,同时对各国在线纠纷解决的完善和发展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银墙在论坛上介绍了中国法院推进在线纠纷解决的创新实践和福建法院推进在线纠纷解决的地方样式。

中国法院大力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推动诉讼模式和机制创新。在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率先探索“网上案件网上审理”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法院推广在线审理模式,实现从起诉立案到审判、送达、执行的全流程在线完成。

“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数字福建’是‘数字中国’建设的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金银墙介绍,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法院,福建法院大力抓好科学布局、适法统一、高效解纷等方面的工作,深化“一网通办”“一尺标裁”“一站速理”,持续推动“数字闽法”进阶发展,助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强化文明融汇、技术融合、应用融通,为线上纠纷解决“增智”“赋能”“致远”……这是中国法院的愿景,也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线纠纷解决的共同需求。

“希腊的网上购物在短短一年内增长了10个百分点。”希腊共和国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西奥多拉·马克帕罗深入介绍了欧洲法律体系下电子商务的立法框架、电子商务法令的设立、网上交易纠纷的解决程序以及希腊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的部分案例。

“中国已成为许多科学技术创新的领头羊,特别是在诉讼程序数字化转型方面,中国已积累了大量经验,拥有先进技术。”卡塔尔国上诉法院第一副院长埃萨·艾哈迈德·阿里·纳斯尔表示,卡塔尔各级司法机构广泛采用智能技术,有效提升了司法工作的效率,为各类案件的诉讼审理提速增效。“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之间存在诸多差异,期待各国共同努力、增进交流、弥合差距、实现互补,更好从国际经济贸易发展中受益。

积极推进司法协同,共同打击跨境犯罪

随着跨境犯罪的不断演变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持续深化,跨境犯罪取证日益成为各国司法机构普遍关心的重要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在论坛上表示,中国一贯高度重视打击跨境犯罪,积极履行在打击跨境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腐败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义务,通过持续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在境外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加强打击跨境犯罪国际合作等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规范做法。

张海波介绍了中国关于境外证据审查认定的法律规定、中国法院在跨境犯罪取证方面的实践探索、中国在推动跨境犯罪取证国际司法协助方面的努力等。

鉴于目前国际社会尚缺乏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法依据,在中国等国家的努力推动下,联合国于2019年正式启动《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起草工作,目前《公约》的基本框架已搭建完毕。

“《公约》草案凝结着包括中国在内的各成员国就打击网络时代跨境犯罪相关问题所达成的初步共识。”张海波倡议,各国应不断推动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协同,推动刑事诉讼法律与新兴数字法律的协同,推动司法机构与国际组织及相关第三方主体的协同,在共同框架内携手解决跨境取证问题。

“国际有组织犯罪对国家安全构成的威胁日益严峻,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副院长穆萨耶夫·努尔兰表示,“海上丝绸之路”覆盖亚洲、北非和欧洲20多个国家,加入这一平台对吉尔吉斯共和国意义重大,也为司法机构拓宽国际合作视野提供了新机遇,期待此次论坛的成果将有助于各国携手打击国际有组织犯罪。

“网络犯罪超越了国界。”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首席大法官吉布玛·吉布斯·萨利卡说,“法院在审理网络犯罪案件时,如果各执法机构没有能力收集证据并协助达成起诉标准,法院能做的事情就会受到限制。”

“应对具有国际影响的跨境犯罪需要各国司法机构的长期协作。”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最高法院宪法法庭法官兼伊比利亚美洲高等司法研究所所长路易斯·费尔南多·达米亚尼·布斯蒂略斯表示,委内瑞拉的法律体系规定了包括跨境犯罪在内的犯罪证据收集、罪行要素、证明手段和证据处理等,此外还规定了司法合作和援助的规则。

“这些措施是促进海上丝绸之路和国际贸易发展的必要条件。”路易斯·费尔南多·达米亚尼·布斯蒂略斯说。

谱写司法交流合作新篇章

论坛上,各国大法官、法官真诚交流、相互分享、相互启迪,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对话。

“印尼与中国司法双方合作已经持续了近十年,在此期间开展了各种对话和交流。”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穆罕默德·沙里福丁表示,此次论坛的举行让两国司法机构增进了友谊,让与会者深入了解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体系的最新发展。

穆罕默德·沙里福丁介绍,除定期论坛外,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最高法院还定期派遣法官代表到中国参加各种商业相关领域的短期课程,如知识产权、破产、仲裁等。一些印尼法官有机会在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两国司法交流进一步深化。

“论坛为各国提供了一个分享司法合作领域经验和最佳做法的平台。”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吉布玛·吉布斯·萨利卡表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院通过论坛交流,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做法,进一步改善法律制度,提升在各项法律事务上的合作能力。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邀请我们来参加此次论坛,是吉中两国司法合作的新开端。”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副院长穆萨耶夫·努尔兰表示,吉中两国是睦邻友好的邻邦,此次参会将有助于两国司法机构在高效解决经济纠纷、共同应对跨境犯罪等方面加强交流,深化合作,共同造福两国人民。

十年扬帆再起航。本次论坛必将在“丝路精神”的引领下,结出更多丰硕成果,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新的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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